1、校长工作职责
(一)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,贯彻各种教育法规,严格执行教学大纲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。
(二)全面规划、统一安排学校工作,负责制定学校目标管理的学年、学期工作计划,搞好学校工作总结,并向上级和全体教职工报告,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措施和各种规章制度。
(三)主持召开校务会议、校长办公会议,协调各部门的工作。
(四)抓好德育工作和校风建设,加强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。
(五)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工作,抓学风建设,经常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,领导和指导学校教改实施活动。
(六)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、美育、劳动技术教育工作;妥善处理“五育”之间的关系,保证学校体育与健康、美育、劳动技术教育工作生动活泼、确有成效地开展。
(七)负责聘任教师和安排学校的人事工作。
(八)抓好师资队伍建设,注意培养青年教师,制定、落实教师培训、业务进修的计划和措施,加强对教职工的评估考核工作。
(九)抓好后勤和校办工厂的工作,加强对学校财务和校产的管理。
(十)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,代表学校协调、处理公共关系。
(十一)加强自身修养,不断改进工作方法,联系群众,秉公办事,以身作则,深入教学第一线,总结经验,探索规律,全面提高教学质量。
(十二)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上述各项工作,并积极认真地完成所分管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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